ECMAScript Class 的继承
让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Class 的继承
简介
Class 可以通过extends
关键字实现继承,让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方法。extends 的写法比 ES5 的原型链继承,要清晰和方便很多。
上面示例中,Point
是父类,ColorPoint
是子类,它通过extends
关键字,继承了Point
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但是由于没有部署任何代码,所以这两个类完全一样,等于复制了一个Point
类。
下面,我们在ColorPoint
内部加上代码。
上面示例中,constructor()
方法和toString()
方法内部,都出现了super
关键字。super
在这里表示父类的构造函数,用来新建一个父类的实例对象。
ES6 规定,子类必须在constructor()
方法中调用super()
,否则就会报错。这是因为子类自己的this
对象,必须先通过父类的构造函数完成塑造,得到与父类同样的实例属性和方法,然后再对其进行加工,添加子类自己的实例属性和方法。如果不调用super()
方法,子类就得不到自己的this
对象。
上面代码中,ColorPoint
继承了父类Point
,但是它的构造函数没有调用super()
,导致新建实例时报错。
为什么子类的构造函数,一定要调用super()
?原因就在于 ES6 的继承机制,与 ES5 完全不同。ES5 的继承机制,是先创造一个独立的子类的实例对象,然后再将父类的方法添加到这个对象上面,即“实例在前,继承在后”。ES6 的继承机制,则是先将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加到一个空的对象上面,然后再将该对象作为子类的实例,即“继承在前,实例在后”。这就是为什么 ES6 的继承必须先调用super()
方法,因为这一步会生成一个继承父类的this
对象,没有这一步就无法继承父类。
注意,这意味着新建子类实例时,父类的构造函数必定会先运行一次。
上面示例中,子类 Bar 新建实例时,会输出1和2。原因就是子类构造函数调用super()
时,会执行一次父类构造函数。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是,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只有调用super()
之后,才可以使用this
关键字,否则会报错。这是因为子类实例的构建,必须先完成父类的继承,只有super()
方法才能让子类实例继承父类。
上面代码中,子类的constructor()
方法没有调用super()
之前,就使用this
关键字,结果报错,而放在super()
之后就是正确的。
如果子类没有定义constructor()
方法,这个方法会默认添加,并且里面会调用super()
。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显式定义,任何一个子类都有constructor()
方法。
有了子类的定义,就可以生成子类的实例了。
上面示例中,实例对象cp
同时是ColorPoint
和Point
两个类的实例,这与 ES5 的行为完全一致。
私有属性和私有方法的继承
父类所有的属性和方法,都会被子类继承,除了私有的属性和方法。
子类无法继承父类的私有属性,或者说,私有属性只能在定义它的 class 里面使用。
上面示例中,子类 Bar 调用父类 Foo 的私有属性或私有方法,都会报错。
如果父类定义了私有属性的读写方法,子类就可以通过这些方法,读写私有属性。
上面示例中,getP()
是父类用来读取私有属性的方法,通过该方法,子类就可以读到父类的私有属性。
静态属性和静态方法的继承
父类的静态属性和静态方法,也会被子类继承。
上面代码中,hello()
是A
类的静态方法,B
继承A
,也继承了A
的静态方法。
注意,静态属性是通过浅拷贝实现继承的。
上面示例中,foo
是 A 类的静态属性,B 类继承了 A 类,因此也继承了这个属性。但是,在 B 类内部操作B.foo
这个静态属性,影响不到A.foo
,原因就是 B 类继承静态属性时,会采用浅拷贝,拷贝父类静态属性的值,因此A.foo
和B.foo
是两个彼此独立的属性。
但是,由于这种拷贝是浅拷贝,如果父类的静态属性的值是一个对象,那么子类的静态属性也会指向这个对象,因为浅拷贝只会拷贝对象的内存地址。
上面示例中,A.foo
的值是一个对象,浅拷贝导致B.foo
和A.foo
指向同一个对象。所以,子类B
修改这个对象的属性值,会影响到父类A
。
Object.getPrototypeOf()
Object.getPrototypeOf()
方法可以用来从子类上获取父类。
因此,可以使用这个方法判断,一个类是否继承了另一个类。
super 关键字
super
这个关键字,既可以当作函数使用,也可以当作对象使用。在这两种情况下,它的用法完全不同。
第一种情况,super
作为函数调用时,代表父类的构造函数。ES6 要求,子类的构造函数必须执行一次super()
函数。
上面代码中,子类B
的构造函数之中的super()
,代表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这是必须的,否则报错。
调用super()
的作用是形成子类的this
对象,把父类的实例属性和方法放到这个this
对象上面。子类在调用super()
之前,是没有this
对象的,任何对this
的操作都要放在super()
的后面。
注意,这里的super
虽然代表了父类的构造函数,但是因为返回的是子类的this
(即子类的实例对象),所以super
内部的this
代表子类的实例,而不是父类的实例,这里的super()
相当于A.prototype.constructor.call(this)
(在子类的this
上运行父类的构造函数)。
上面示例中,new.target
指向当前正在执行的函数。可以看到,在super()
执行时(new B()
),它指向的是子类B
的构造函数,而不是父类A
的构造函数。也就是说,super()
内部的this
指向的是B
。
不过,由于super()
在子类构造方法中执行时,子类的属性和方法还没有绑定到this
,所以如果存在同名属性,此时拿到的是父类的属性。
上面示例中,最后一行输出的是A
,而不是B
,原因就在于super()
执行时,B
的name
属性还没有绑定到this
,所以this.name
拿到的是A
类的name
属性。
作为函数时,super()
只能用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之中,用在其他地方就会报错。
上面代码中,super()
用在B
类的m
方法之中,就会造成语法错误。
第二种情况,super
作为对象时,在普通方法中,指向父类的原型对象;在静态方法中,指向父类。
上面代码中,子类B
当中的super.p()
,就是将super
当作一个对象使用。这时,super
在普通方法之中,指向A.prototype
,所以super.p()
就相当于A.prototype.p()
。
这里需要注意,由于super
指向父类的原型对象,所以定义在父类实例上的方法或属性,是无法通过super
调用的。
上面代码中,p
是父类A
实例的属性,super.p
就引用不到它。
如果属性定义在父类的原型对象上,super
就可以取到。
上面代码中,属性x
是定义在A.prototype
上面的,所以super.x
可以取到它的值。
ES6 规定,在子类普通方法中通过super
调用父类的方法时,方法内部的this
指向当前的子类实例。
上面代码中,super.print()
虽然调用的是A.prototype.print()
,但是A.prototype.print()
内部的this
指向子类B
的实例,导致输出的是2
,而不是1
。也就是说,实际上执行的是super.print.call(this)
。
由于this
指向子类实例,所以如果通过super
对某个属性赋值,这时super
就是this
,赋值的属性会变成子类实例的属性。
上面代码中,super.x
赋值为3
,这时等同于对this.x
赋值为3
。而当读取super.x
的时候,读的是A.prototype.x
,所以返回undefined
。
如果super
作为对象,用在静态方法之中,这时super
将指向父类,而不是父类的原型对象。
上面代码中,super
在静态方法之中指向父类,在普通方法之中指向父类的原型对象。
另外,在子类的静态方法中通过super
调用父类的方法时,方法内部的this
指向当前的子类,而不是子类的实例。
上面代码中,静态方法B.m
里面,super.print
指向父类的静态方法。这个方法里面的this
指向的是B
,而不是B
的实例。
注意,使用super
的时候,必须显式指定是作为函数、还是作为对象使用,否则会报错。
上面代码中,console.log(super)
当中的super
,无法看出是作为函数使用,还是作为对象使用,所以 JavaScript 引擎解析代码的时候就会报错。这时,如果能清晰地表明super
的数据类型,就不会报错。
上面代码中,super.valueOf()
表明super
是一个对象,因此就不会报错。同时,由于super
使得this
指向B
的实例,所以super.valueOf()
返回的是一个B
的实例。
最后,由于对象总是继承其他对象的,所以可以在任意一个对象中,使用super
关键字。
类的 prototype 属性和__proto__属性
大多数浏览器的 ES5 实现之中,每一个对象都有__proto__
属性,指向对应的构造函数的prototype
属性。Class 作为构造函数的语法糖,同时有prototype
属性和__proto__
属性,因此同时存在两条继承链。
(1)子类的__proto__
属性,表示构造函数的继承,总是指向父类。
(2)子类prototype
属性的__proto__
属性,表示方法的继承,总是指向父类的prototype
属性。
上面代码中,子类B
的__proto__
属性指向父类A
,子类B
的prototype
属性的__proto__
属性指向父类A
的prototype
属性。
这样的结果是因为,类的继承是按照下面的模式实现的。
《对象的扩展》一章给出过Object.setPrototypeOf
方法的实现。
因此,就得到了上面的结果。
这两条继承链,可以这样理解:作为一个对象,子类(B
)的原型(__proto__
属性)是父类(A
);作为一个构造函数,子类(B
)的原型对象(prototype
属性)是父类的原型对象(prototype
属性)的实例。
extends
关键字后面可以跟多种类型的值。
上面代码的A
,只要是一个有prototype
属性的函数,就能被B
继承。由于函数都有prototype
属性(除了Function.prototype
函数),因此A
可以是任意函数。
下面,讨论两种情况。第一种,子类继承Object
类。
这种情况下,A
其实就是构造函数Object
的复制,A
的实例就是Object
的实例。
第二种情况,不存在任何继承。
这种情况下,A
作为一个基类(即不存在任何继承),就是一个普通函数,所以直接继承Function.prototype
。但是,A
调用后返回一个空对象(即Object
实例),所以A.prototype.__proto__
指向构造函数(Object
)的prototype
属性。
实例的 __proto__ 属性
子类实例的__proto__
属性的__proto__
属性,指向父类实例的__proto__
属性。也就是说,子类的原型的原型,是父类的原型。
上面代码中,ColorPoint
继承了Point
,导致前者原型的原型是后者的原型。
因此,通过子类实例的__proto__.__proto__
属性,可以修改父类实例的行为。
上面代码在ColorPoint
的实例p2
上向Point
类添加方法,结果影响到了Point
的实例p1
。
原生构造函数的继承
原生构造函数是指语言内置的构造函数,通常用来生成数据结构。ECMAScript 的原生构造函数大致有下面这些。
- Boolean()
- Number()
- String()
- Array()
- Date()
- Function()
- RegExp()
- Error()
- Object()
以前,这些原生构造函数是无法继承的,比如,不能自己定义一个Array
的子类。
上面代码定义了一个继承 Array 的MyArray
类。但是,这个类的行为与Array
完全不一致。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子类无法获得原生构造函数的内部属性,通过Array.apply()
或者分配给原型对象都不行。原生构造函数会忽略apply
方法传入的this
,也就是说,原生构造函数的this
无法绑定,导致拿不到内部属性。
ES5 是先新建子类的实例对象this
,再将父类的属性添加到子类上,由于父类的内部属性无法获取,导致无法继承原生的构造函数。比如,Array
构造函数有一个内部属性[[DefineOwnProperty]]
,用来定义新属性时,更新length
属性,这个内部属性无法在子类获取,导致子类的length
属性行为不正常。
下面的例子中,我们想让一个普通对象继承Error
对象。
上面代码中,我们想通过Error.call(e)
这种写法,让普通对象e
具有Error
对象的实例属性。但是,Error.call()
完全忽略传入的第一个参数,而是返回一个新对象,e
本身没有任何变化。这证明了Error.call(e)
这种写法,无法继承原生构造函数。
ES6 允许继承原生构造函数定义子类,因为 ES6 是先新建父类的实例对象this
,然后再用子类的构造函数修饰this
,使得父类的所有行为都可以继承。下面是一个继承Array
的例子。
上面代码定义了一个MyArray
类,继承了Array
构造函数,因此就可以从MyArray
生成数组的实例。这意味着,ES6 可以自定义原生数据结构(比如Array
、String
等)的子类,这是 ES5 无法做到的。
上面这个例子也说明,extends
关键字不仅可以用来继承类,还可以用来继承原生的构造函数。因此可以在原生数据结构的基础上,定义自己的数据结构。下面就是定义了一个带版本功能的数组。
上面代码中,VersionedArray
会通过commit
方法,将自己的当前状态生成一个版本快照,存入history
属性。revert
方法用来将数组重置为最新一次保存的版本。除此之外,VersionedArray
依然是一个普通数组,所有原生的数组方法都可以在它上面调用。
下面是一个自定义Error
子类的例子,可以用来定制报错时的行为。
注意,继承Object
的子类,有一个行为差异。
上面代码中,NewObj
继承了Object
,但是无法通过super
方法向父类Object
传参。这是因为 ES6 改变了Object
构造函数的行为,一旦发现Object
方法不是通过new Object()
这种形式调用,ES6 规定Object
构造函数会忽略参数。
Mixin 模式的实现
Mixin 指的是多个对象合成一个新的对象,新对象具有各个组成成员的接口。它的最简单实现如下。
上面代码中,c
对象是a
对象和b
对象的合成,具有两者的接口。
下面是一个更完备的实现,将多个类的接口“混入”(mix in)另一个类。
上面代码的mix
函数,可以将多个对象合成为一个类。使用的时候,只要继承这个类即可。